陈华建
党的十六大提出“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的思想,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既是对社会主义文明内涵的极大丰富,又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又明确地把“三个文明”协调发展郑重写入宪法,就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从最高法律地位的效力和权威上,肯定了“三个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表明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全国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和我们国家的重要任务,从而为“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具有根本性、全面性和长期性的宪法保障。
在不断落实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重温邓小平有关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的一系列论述,倍觉亲切,倍觉珍贵。它为建设政治文明提供了理论支撑,也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点亮了航标。
一、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为建设政治文明提供了理论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把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提到了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败的高度。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灵魂。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一再向全党指出,要特别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设。他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也随之逐步提高,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人民群众的权力主体意识和参政议政的民主意识显著增强,要求参与政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人群和阶层不断扩大。这种客观的变化要求党和政府不断改革和完善现有的政治参与机制,开展和建立各种对话渠道,健全民主选举和社会监督体制,加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邓小平深刻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确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着重点。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全体劳动人民在政治上当家作主。但如果没有一定的制度和法律作为载体,这种本质就无从体现。只有实行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民主才具有坚实可靠的基础和保证。所以,必须用制度和法律确认人民民主的地位、规范民主的活动,实现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有序化,真正推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邓小平同志特别重视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科学地分析了人与制度、思想作风与制度的辩证关系,他说:“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他主张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他始终把民主和法制看成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
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当然,这是一个既是客观需要、又要受诸多客观条件制约的漫长过程,艰苦复杂,充满考验。但作为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必将以不可逆转的趋势不断推向前进。邓小平一开始就把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设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蓝图。为此作出过不少精辟的阐述。他说:“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邓小平这些思想在实践中成功地实施,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铺设了正确的轨道,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把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二、政协的职能和作用决定了在建设政治文明中的独特作用
社会主义社会追求的是以人为本,谋求的是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它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关注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特别是要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素质,尊重和保护人权,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政协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通过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咨询服务等形式,在建设政治文明中发挥别人替代不了的作用。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无疑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贯彻到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中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角度,发挥优势,选择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政协有条件做好的题目,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向党和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扎扎实实地为发展服务。这是政协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政治文明的最好体现。
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在各阶层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始终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把握群众愿望,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切实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和呼声真正体现、融合在党和政府的方针决策上来,就会有利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社会矛盾的解决,有利于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的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和克服官僚主义,有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顺利实施并使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从而实现统一领导与广泛民主、富有效率与充满活力的有机统一。人民政协也将在不断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更加充满生机、发挥更好的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地方政协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念,充分发扬政治民主,为党委、政府实行科学决策、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当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从中国国情和具体实际出发,与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协调,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占有重要位置。在推进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在实践中探索广泛吸收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参政议政渠道,这对加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在政治生活中的监督作用也应日益放到议事日程。因为我们党是执政党,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批评,从中吸取有益的营养,这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我们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从而不断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和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全面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对执政党监督的法律化,不能照搬西方国家多党制和三权鼎立等政治模式,这也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只能从中国国情出发,逐步形成制度,履行好职能,使人民对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决策有建议权、批评权;对违宪违法的事情能依法纠正;对党组织推荐的国家机关重要干部有误的能依法追究失察责任。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第五届全国政协的主席,又是人民政协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他的思想将继续指引人民政协前进的方向。新中国成立55年来,国家统一、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获得较大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得益于我们创造了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正确有效的政党制度,得益于我们较好地发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注:本文入选全国政协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理论研讨会,刊登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