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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民主党派参与政府公共决策协商的粗浅思考
发布时间:2011-06-30 来源: 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次字体:【

陈 爱 霖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多年来,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各自的特色,积极参政议政,在政府公共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民主党派参与政府公共决策协商的主要途径

1. 通过人民政协参与政府公共决策协商。民主党派充分利用政协这一平台,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就政府公共决策等议题,认真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在大会期间,各民主党派以及成员在征集民意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交集体和个人提案,这些提案涉及绍兴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有些提案由市政府领导领办,进而转化为推进各方面工作的政策,为政府公共决策发挥智囊作用。此外,由民主党派推出的政协委员参加政府组织的听证会等等,积极参与政府公共决策协商。

2. 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在人大、政府中的参政作用。据统计,我市民主党派成员在市、县(市、区)二级担任人大领导职务的有4名,人大代表76名,在政府以及部门担任副处以上领导职务的有18名,他们作为党派成员在各级人大参与监督政府公共决策,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能,在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发挥直接作用。

3. 通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参与政府公共决策协商。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民主党派履行基本职能的重要内容,经过长期的实践,各党派在机制上日趋完善,他们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往往能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督促部门的落实,是最为高效迅速地转化或影响政府公共决策的重要途径。

4. 加强与各对口部门的联系。中共绍兴市委高度重视开展党派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工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的意见》,使对口联系工作在程序上更加规范,内容上更加充实,更具有可操作性。各民主党派充分利用这一途径,深入了解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直接提出涉及这些部门的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影响这些部门对重要政策的拟订和推进已经出台政策的落实。

二、民主党派参与政府公共决策协商的优势和存在问题

通过多年来的实践,民主党派在参与政府公共决策过程中,既具有明显优势,也存在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

优势方面主要表现在:

1.有助于公共决策达成共识。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些重要的政治准则,这些共同的政治的准则,使执政党和参政党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同时二者都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因此,在政府的公共决策协商中,民主党派与政策制定者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民主党派在政府决策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是对立的,具有包容和兼顾的特征,容易就某一决策达成共识。

2.有助于公共决策的科学化。

民主党派成员不同于普通的民众,绝大多许都是各个专业领域的优秀人物,在本行业知识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在业务知识方面比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要专业的多。同时,他们既联系广大民众,又代表党派,且有不同的工作岗位,一人多岗多种身份的角色,使他们能获得多方面的信息,从多视角进行审视,他们的意见建议对推进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有助于解决当前政府公共决策中的困境。

公共决策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满足群众需要,增进他们的利益,政府的公共决策要适应国情、国体和所处的时代特征,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面临转型,经济结构、社会结构面临调整,新的社会群体不断出现,公共决策的利益分配变的复杂,公共决策面临新的问题,邀请民主党派参与政府公共决策协商,可以利用民主党派成员联系广泛,地位超脱,敢说真话、实话的特点,发动党派成员深入调研,了解公共政策受众的需求。同时,各民主党派又处于参政党的地位,在公共决策协商中,作为一个协商者参与,不处于主导地位,因此,采纳吸收民主党派提出的协商意见能使政府公共决策容易获得民众的认可。通过民主党派或其他社会阶层参与政府公共决策协商,广泛的讨论和对话,从而达成共识,这样的民主决策机制,有助于解决当前政府在公共决策中的一些困境。

当前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1.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协商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当前,在一些部门还存在政党意识不够强,不知道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还有的官本位意识较重,认为公共决策只要出发点正确,没有必要进行协商。同时,在全社会开展政府公共决策协商的时间短、协商的内容不多,协商民主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还存在公共决策的制定、实施是执政者的事,民主党派只需在决策的实施中开展一些民主监督,这样一种惯性思维等等,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协商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2.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协商尚未规范化。

中发[2005]5号文件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中规定,要加强政府同民主党派的联系。这些联系都是由政府或部门根据需要和视情邀请,各地尚未就如何实施作出具体规定,是否邀请民主党派参与诸如公共决策的协商往往取决于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的民主意识,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协商具有不确定性。由于以上原因,民主党派的许多意见、建议往往是根据党派及成员的自主意识和偏好提出,分散性、自发性问题突出,针对性不够强。

3.民主党派成员的协商能力尚须进一步提高。

民主党派成员由于都是兼职参与党派工作,许多成员就如何开展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教育培训不够,且缺少参与公共决策协商的机会,因此,往往出现专业能力强,政治协商能力弱的问题。此外,也有极个别成员不重视、不珍惜参与协商的机会,不主动收集信息,不研究具体政策,不深入调研,提不出好的意见建议,影响协商效果。

三、加强民主党派参与政府公共决策协商的对策

1.积极营造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协商氛围。

中国“和”、“合”传统文化,为协商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基础,且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协商,也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个重要内容,既有传统文化基础,又有制度要求。因此,作为政府公共决策主导者来说,要从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民主协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培养领导干部的协商意识,善于应用民主协商的领导方式,要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在公共决策制定中的作用,从上到下形成一种良好的民主协商氛围。

2.建立民主党派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协商机制。

要根据中发[2005]5号文件规定的,把政治协商作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切实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的这一要求,在具体实践中,把这些规定转化为可操作的规范化制度,进一步完善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使之更加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从而建立民主党派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协商机制。

3.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

公共决策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制定的程序规范、内容严谨,民主党派要参与公共决策的协商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参政议政队伍。要把好入口关,不断吸收政治素质好、有专业特长的年轻知识分子或其他社会阶层人士到党派中来,发挥他们思想活跃、参政议政意识强、积极性高的优势,使党派持久地充满生机活力。要把好培育关,有目的地加强对参与公共决策协商方面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社会知识、政治协商能力等的教育培训,提高参与决策协商的专业能力和政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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