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言献策
创建“健康城市”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2-07-04 来源: 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次字体:【

九三学社绍兴市委会

 

一、“健康城市”的理念和背景

随着世界卫生组织1947年对健康的概念重新定义后,生物—心理—社会医学的模式为人们所接受,决定和影响健康的因素已拓展到政治、社会、环境、生态学、医学、生物学、行为学等多学科,健康服务与管理已非卫生部门一家之事。因此,现代城市创建和管理迫切需要一个超越“卫生城市”、“生态城市”的全新理念。“健康城市”正是世界卫生组织面对21世纪城市化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挑战而倡导的新的行动战略。1984年,世界卫生组织第一次提出“健康城市”概念:健康城市是一个不断开发、发展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并扩大社会资源,使人民能够在享受生命和充分发挥潜能方面相互帮助的城市。同时提出健康城市10项标准(详见附件)。

目前全世界有3000多个城市进行着创建健康城市的活动。中国创建健康城市始于1994年,我国在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嘉定区启动健康城市项目试点工作。2001年,苏州成为向世界卫生组织正式申报试点的第一个城市,2003年,上海市启动健康城市行动计划。2007年底我国正式启动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全国爱卫办确定上海市、杭州市、苏州市、大连市等十个市(区、镇)为全国第一批创建健康城市试点。

二、绍兴市创建“健康城市”的几点建议

从当前看,创建健康城市不仅有利于巩固创卫成果,更是创卫的延伸和扩展。从长远看,创建健康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绝佳途径。我市已具备较强经济实力、较好组织机制和良好社会氛围,创建“健康城市”是可行的,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创建健康城市内容涵盖面广,牵涉部门多,需要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组织原则。建议将原来的爱卫会改建为绍兴市创建健康城市委员会,由市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对健康城市创建实行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创建健康城市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委员会和办公室。由于工作职能较原爱卫会有大幅增加,需适当增加人员编制,特别要引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建立创建健康城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就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加以解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创建健康城市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内创建健康城市工作总负责,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格局。健全和完善目标岗位责任制、评估考核奖惩制,并将创建健康城市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健康城市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投入

建议由市委市府作出《关于创建健康城市的决定》,在深入调研,倾听专家和群众意见建议后,合理制定《绍兴市创建健康城市行动计划》。设计市民问卷,结合健康城市10项标准科学制定包括健康环境指标、健康服务指标、健康人群指标等在内的《创建健康城市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各级政府要把创建健康城市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设立健康城市创建专项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3、设计有效载体,创新创建平台

通过设计创新载体与平台,发动全民参与,增强群众健康意识和参与热情,能使创建活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议可借鉴其他地市做法,如上海实施“五个人人”健康市民行动,大连开展创建“健康街道(社区)、乡镇(村)、单位、场所”活动,杭州开展“健康生活进百万家庭活动”、“清洁家园、除害防病、健康生活”百日大行动、“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唐山实施“健康唐山,幸福人民”系列行动,建德开展“六乱”整治行动等。

我市可依照《绍兴市创建健康城市行动计划》中制定的任务目标,设计适合我市实际的载体与平台。如在市科技中心开辟健康生活馆,继续深化健康教育进基层活动,引导群众健康观念从如何治病到如何防病转变,将重点放在农村,实施“农村健康知识普及工程”;开展“健康乡村”、“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健康单位评比活动;开展“低碳生活,收获美景”市民节能行动;长期开展“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全民健身活动;推行家庭垃圾分类处理;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等。通过一系列载体与平台,将创建信息渗透到每个单位、镇村、社区、家庭,让每个老百姓都充分享受到创建成果。

4、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评估改进

健康城市创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需要对创建成效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评估,调整改进。建议委托专业机构按照评估体系定期监测,全面、科学、公正地评估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再根据评估结果对行动计划和评估指标体系等作动态调整,循序渐进,逐步提升创建水平。

5、加强宣传发动,开展交流合作

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创建健康城市工作,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向国内外创建健康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考察学习,经常参加创建健康城市相关的培训、交流等活动,更好地了解、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促进我市健康城市创建的水平与层次的不断提高。

 

附: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城市10项标准

1.为市民提供清洁安全的环境。

2.为市民提供可靠和持久的食品、饮水、能源供应,具有有效的清除垃圾系统。

3.通过富有活力和创造性的各种经济手段,保证市民在营养、饮水、住房、收入、安全和工作方面的基本要求。

4.拥有一个强有力的相互帮助的市民群体,其中各种不同的组织能够为了改善城市健康而协调工作。

5.能使其市民一道参与制定涉及他们日常生活、特别是健康和福利的各种政策。

6.提供各种娱乐和休闲活动场所,以方便市民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7.保护文化遗产并尊重所有居民(不分期种族或宗教信仰)的各种文化和生活特征。

8.把保护健康视为公众决策的组成部分,赋予市民选择有利于健康行为的权力。

9.作出不懈努力争取改善健康服务质量,并能使更多市民享受健康服务。

10.能使人们更健康长久地生活和少患疾病。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绍兴市委员会 主办
技术支持:绍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浙ICP备15010279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