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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2-08-28 来源: 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次字体:【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课题组

 

流动人口具有双重效应,既可为流入地增加人气、创造财富、助推发展,又可导致公共资源供应紧张、社会矛盾纠纷增多、城市管理难度加大等问题。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不仅是一个民生问题、社会问题,还是一个经济问题、文化问题、政治问题,对推进城乡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繁荣区域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生改善均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规律和实践证明,一个地方流动人口的数量和质量与区域发展水平成正比。绍兴作为一个改革开放的先发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近年来流动人口呈现出“总量越来越多、分布越来越集中、构成越来越复杂、期望值越来越高”等趋势。流动人口为绍兴科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建设现代化绍兴的重要力量,同时也给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了重大压力。因此,如何有效地服务和管理好200万左右流动人口这一庞大的群体,切实放大流动人口的“正效应”,缩减流动人口的“负效应”,已成为绍兴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交给市政协调研协商的重点课题。根据工作安排,前段时间,市政协课题组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活动。在调研过程中,着力把握“五个结合”:一是集中调研与分散调研相结合。由于课题采取“一主多副”的形式,调研中总报告以集中调研为主,5个子课题由负责人分散调研为辅。采取集中、分散、再集中的调研方式,务求调查研究既有广度又有深度。二是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相结合。课题组分别赴诸暨市、上虞市、绍兴县、越城区、袍江新区等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当地流管部门和大唐镇、盖北镇、钱清镇、城南街道有关镇(街)及社区(村),与县(市、区)领导、部门镇街领导、专(协)管员、流动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讨论和座谈,了解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面上情况,力求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网络资料与调研实际相结合。调研中,我们查阅了国内大量专家学者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理论文章和观点,力求用先进的理论观点,为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改进与完善提供理论支撑。四是问卷调查与分析论证相结合。为了解我市流动人口的实际生活现状和需求,我们对所调研的县(市、区)、镇(街)的流动人员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通过对问卷数据的分析研究,对我市流动人口现实需求的理性思考,为课题报告提供了基础性的数字依据。五是典型剖析与查找问题相结合。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十分关注占流动人口高比重的新生代农民工的情况,重点了解流动人口住房、社保、教育等相关权益的保障情况。同时又紧紧围绕流动人口的再组织化建设、人口倒挂县镇(街)的情况和流动人口就业、生活、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典型剖析,在解剖分析中查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举措,力求提出的对策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调研方法上,我们更加重视“三个突出”。一是调研突出重点。实地调研中,我们着重选择流动人口管理体制相对矛盾突出的开发区,流动人口倒挂乡镇和村(社区),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作为调研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在部门座谈上,重点选择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流管局、教育局、卫生局、住建局、人力社保局、民政局、文广局、司法局等部门单位,了解他们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意见。二是调研突出联动。本次调研市政协与县(区)政协上下联动、政协委员与部门单位互为联动的方式,促进了课题组对我市流动人口在服务管理工作深度上的把握。课题组通过座谈交流、讨论分析、研究论证等,形成了调研思路的总体框架和对策建议,最终成就了1个总报告、2个附件和5个子报告。三是调研突出比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当前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突出的现实问题,没有固定的程式可以模仿。因此我们在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课题组突出了比较分析。选择流动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当、区域文化相近的嘉兴市和温州市,与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比较分析,尝试提出探索性地观点和建议,希冀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一、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体态势良好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以“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更加优质、管理更加精准”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流动人口在我市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对绍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明显增强,对绍兴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加。

1.组织网络、工作机制日趋完善。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当作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当作平安绍兴建设、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一是积极出台政策意见。市和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绍兴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暂行规定》等,有力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着力组建组织机构。我市在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于2010年就成立了绍兴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越城区也先后成立了流动人口(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绍兴县、新昌县组建工作也准备到位,即将挂牌成立。全市有关乡镇(街道)、村(社区),特别是流动人口务工和居住较为集中的镇(街)、村(社区)和有关企业、专业市场,也相应建立专门的服务管理机构。三是努力选配专(协)管员。全市各地按8001的标准,配备了2994名专职协管员,并按专职专用的要求,让他们面对面地为广大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管理。

2.信息采集、居住登记日臻精准。信息采集登记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全市各地各级始终将提高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和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率,作为服务管理工作的切入点。一是加强信息登记。按照“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和“人户一致”的要求,开展信息登记。到6月底,全市已有登记在册流动人口191.97万人,其中绍兴县85.89万人,诸暨市38.47万人,越城区(含袍江镜湖)33.21万人,上虞市(含滨海)20.83万人,嵊州9.07万人,新昌4.49万人,登记率达到88.8%,有的县(市)、镇(街)登记率已超过90%二是摸清底数。我市的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安徽、江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等省(市),省外流入162.93万,其中男性108.89万人,女性83.08万人,在各类企业打工的有149.35万,初中及以下学历145.99万人,没有任何技术特长的流动人口占总数的70%以上。我市绍兴县、诸暨大唐等10个镇(街),越城区城南街道外山村等203个村(社区)流动人口已超过了户籍人口,出现人口倒挂现象。人口倒挂最多的村(社区)比例已超过51三是加强居住证发放。目前全市实发浙江省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163万余本,发放工作取得新成效。

3.公共服务、人文关爱日益加强。我市各地各级一直以来把解决流动人口的就业、就学、就医等问题,当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组织技能培训、创设活动载体,推出服务措施,让流动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建美好生活家园。一是开展就业服务。目前,191.97万流动人口中,有149.35万在各类用人单位务工,另有6.28万人在从事各种经商活动,有4.8万人在从事各类服务业,他们在绍兴收入稳定,生活安定。二是实施公共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开展公共服务和人文关爱活动。市里还专门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十大项目的通知》等意见文件,全市各地紧紧围绕流动人口工作、生活实际需求,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心关爱和公共服务活动,让不少流动人口得到了实惠。三是全面开展“六进”活动。以关心关爱为核心要求,全市各地各级广泛开展以“政策宣传进门、登记办证进门、计生服务进门、就业岗位进门、帮困解难进门、矛盾调解进门”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推进服务管理向基层、向企业、向家庭、向个人延伸。

4.创新管理、自治程度日渐提高。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践中,我市积极创新管理方式,特别是十分注重流动人口再组织化管理,重点在流动人口聚居地和务工集中地探索建立自治自律组织,走出了一条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自治路子。一是建立流动人口党支部。各级党组织充分依靠党建工作抓手,在流动人口中建立临时党支部。诸暨、上虞率先指导有关镇乡(街道)建立流动党支部、红色党支部,使流动人口的党员能找到组织,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做到“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确保党员先进性和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二是扩建自治组织。着力推广“三外”管理,建立“和谐促进会”等流动人口自治自律组织。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在流动人口聚居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探索建立了由村(居)干部、流动人口代表参与的“新居民联谊会”、“新村民小组”、“和谐促进会”、“新市民理事会”等,积极引导流动人口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处理内部纠纷。这些流动人口自治组织的建立,既有效地弥补了政府服务管理的缺位,重要的是让流动人口有了一个可以“倾吐心事、表达需求、诉说困难、享受温情”的家。三是加入工会组织。以依法维权为重点,广泛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加入各级工会组织。在流动人口登记时,就动员要求办理加入“12351工会”手续。目前在企业务工的149.35万人中,加入工会组织的数量可观,仅上虞市就有21余万人。

二、新形势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面临多重挑战和机遇。一方面,我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工业强市,要吸引大量高素质人才来绍兴创新创业。因此,新的流动人口会不断流入绍兴。同时,发展实体经济,保稳定,促增长,又迫切需要我们必须想方设法留住用好大批熟练的外来务工人员。另一方面,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在绍兴务工和居住区域的不断扩散,群居和抱团意识的日益增强,以及需求的多元多样多变,这给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带来很大压力。而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才刚刚起步,不论从服务角度看,还是从管理层面说,尚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甚至存在不少“死角”。

1.思想认识尚存偏差。一是领导思想有偏差。有的领导干部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存在片面的认识,抓工作还停留在发文件提要求、开会议作部署、看总结听汇报、搞检查抓考核上,缺少实心实意重视、实实在在落实和不折不扣保障。二是市民认识有偏见。有的市民群众缺乏“平等、理解、包容、开放”的情怀,片面强调外来流动人口带来的负面影响,忽视其积极作用。工作和生活中不愿意与流动人口往来,心理上不接纳流动人口,对外来流动人口存在歧视和排斥心态。三是难以融合。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观念上的滞后,导致在具体工作中,往往“歧视多于尊重、限制多于保护、管理多于服务、防范多于融合”。导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人为冲突,本地人与外地人难以融合。在很多流动人口看来,流入地不是“我们的”,也不可能是“我们的”。

2.组织保障尚显乏力。一是组织机构组建快慢不一。有的县(市、区)行动迅速,已组建了专门的职能机构。有的“三定”方案虽已批复,但主管职能部门至今尚未挂牌成立,领导班子工作人员也没有配备到位。市直几个开发区,流动人口务工、居住较为集中,却无一建立专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相关工作让相近部门临时兼顾。二是职能局(办)主要领导配备“零乱”。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的县(市、区),主要领导专职的不多,有的是政法委副书记兼任,有的是公安局副局长兼任。有的兼任者只是解决职级待遇,具体工作不过问不参与。全市各地对机构名称叫法也不尽相同。市本级和绍兴县、诸暨市、越城区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上虞市、嵊州市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三是工作保障不够到位。全市各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人员等普遍不够,制约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服务管理尚有缺位。全市各地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实践中,服务与管理“两手抓、两手硬”明显不足。一是管理存在漏洞。由于普遍存在“重管理轻服务、重形式轻内容、重当下轻长远”等现象,在具体管理工作中,侧重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采集和居住登记,疏于对已登记人员的动态监管,更缺少对未登记人员的排查管控。二是服务尚有“死角”。在提供各类公共服务时,服务缺位和缺失情况时有发生。尽管就业服务、法律维权、职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加快,特别是子女入学“零门槛”等,取得不错效果,但流动人口医疗、住房等,受户籍和资源限制,离真正意义上的“同等待遇”相差甚远。三是社会保险参保率低。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企业支持不够,政策限制较多,《居住证》的含金量也不高,相关规定在流动人口参加社保过程中也未能执行到位。据2012年抽样调查,全市已有62%的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但流动人口与本地户籍人口的待遇差别仍多达十几项。流动人口多数从事又累又脏又苦又危险的工作,却游离于社会保障之外。

4.队伍建设尚为滞后。对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体实施有效有力有序的服务管理,迫切需要一支素质高、责任强的专管员队伍。而目前全市各地流动人口专管员队伍存在多方面问题:一是人员配备明显不足。去年全省流动人口与专职协管员配备有14个县(市、区)不达标,其中我市不达标就占了2个,分别为诸暨市和新昌县。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地方专职协管员配置远大于800:1的比例,基层站所比例最大的为2000:1二是人员挪作他用。有的地方和单位没有严格遵守“专职专用”的规定,有的专职协管员还在其他单位兼职做事,有的是镇、村、企业相关人员临时兼兼,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一人多用,一人多岗”现象较为普遍。三是人员素质不高。调研发现,大多专职协管员文化素质低,年龄大,工作能力低,导致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全,信息不准,给服务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四是工资待遇偏低。从抽样调查和座谈问答的情况看,专职协管员的工资收入远低于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35035元的标准。工资待遇偏低,是他们工作不安心、队伍不稳定的根本原因。

三、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上,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全市统筹推进的理念,按照“公平对待、优化结构、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要求,逐步实施“新人新居民、同城同待遇”战略,坚持“强抓基础、狠抓重点、重抓服务、巧抓管理、实抓保障”,以进一步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人本化、社会化、信息化、规范化”,促进新老绍兴人“一体化”和“市民化”,形成“事业共创、责任共担、生活共融、成果共享”的新局面,使有条件的流动人口成为“有理想、讲文明、守法纪、懂技术、爱绍兴”的新绍兴人。

(一)明确标准,强抓基础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组织网络和队伍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础,务必要夯实、健全、完善。

1.全力以赴登记发证。针对我市基础信息在省内较为落后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强化考核监督。结合企业、房东、中介机构和物业公司法律意识淡薄、支持配合不够的实际,通过宣传教育、摸底排查、走访服务等方式,细致及时地做好信息采集、居住登记工作,确保我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居住房屋治安责任书签订率等“四率”达到并高于省定标准。切实提高《浙江省居住证》的发证率,发放比例努力达到省定标准。重视做好已领证且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享受相应市民待遇的落实工作。加强信息登记的业务指导,提高信息登记质量,提高流动人口,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完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在实现公安、流管信息实时共享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全市流动人口信息跨系统、跨部门、跨地区的共享共用。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流动人口信息。

2.全面完善组织网络。组织网络建设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尽快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组织网络。还未正式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的县(市)要抓紧挂牌成立;市直几个开发区也要尽快建立编制单列、职责清晰、机构独立的工作部门。全市42个重点镇(街)和203个人口倒挂村(社区),要按照“有明确任务、有人员编制、有硬件设施、有工作机制、有经费保障”的“五有”要求,统一建成“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站)”。切实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延伸到基层;要高标准、严要求,建成一批运行规范、服务优质、机制健全的基层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站)。要指导和督促流动人口居住、务工人员超过100人以上的村(社区)和企业,择时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落实专人专管。

3.全力强化队伍基础。要配强配足市县两级专门机构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落实职级待遇,强化职责职能。坚持以省定5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协管员。比例不达标的县(市、区)要抓紧选配补充人员,特别要配足配强镇(街)流管所、村(社区)流管站人员力量,进一步做好稳定专职协管员队伍工作。全市各地各级要切实抓好流动人口40/人的经费保障,提高工资待遇。要经常开展各类培训学习,各种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专职协管员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二)合力攻坚,狠抓重点

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迫切需要上下联动,形成全市一盘棋;迫切需要部门互动,形成工作合力;迫切需要攻坚克难,抓住重点求实效。

1.抓重点区域强管理。流动人口登记数据表明,全市近80%的流动人口务工、居住在42个重点镇(街)、203个人口倒挂村(社区)中,抓好这些重点镇(街)、村(社区)的工作,至关重要,事关全局。要牢固树立“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的理念,建立与流动人口流出地双向协作协管机制,推广“外警管外口”的做法,实现流出地与流入地“两头管、双向管”的模式。要把维护这些重点镇(街)、村(社区)良好的环境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政府应加强统筹,部门需协作联动,查处违规生产、经商活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探索建立市、县、镇(街)三级领导重点区域分工联系、重点工作责任包干机制,全面加强这些重点区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

2.抓重大项目促落实。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对就学、就医、居住等方面的需求剧增,满足和解决他们这些需求愿望,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点所在。全市各地各级要切实抓好市里“十大项目”的落实推进。细化项目落实计划,明确项目任务目标,推出项目落实措施,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氛围和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敢于担当,舍得用经费作保障,舍得用政策作支撑,主动给资源、认真做规划、真抓实干抓落实,确保“十大项目”项项抓在手里,项项落到实处。要建立项目检查督促、评估考核、处罚奖励机制。对需要出台具体政策的,要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对政策的吸引力、可行性进行详尽周到评价,使项目得以更好落实,使流动人口得到更大实惠。各县(市、区)和各开发区在认真抓好市里“十大项目”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各自实际,力争推出一批内容更多、范围更广、要求更高、措施更扎实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并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3.抓重点层级(市本级)补短板。市、县(市)城区是流动人口务工、生活的聚集地。从业情况复杂,居住状况多样,不能成为“灯下黑”,市区更要成为全市工作的样板。越城区和市直开发区要抓住服务管理工作中的“短板”。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法手段、凝聚各方力量等,攻坚克难,努力把短板补长。要加快各开发区专门机构的组建。市里要给编制、定职责、拨经费,使开发区抓紧统一成立“新居民服务管理局”,使开发区各镇(街)、村(社区)也相应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确保市区流动人口组织体系的完整一致。根据市区多数流动人口在企业务工的实际,市直各开发区要重点抓好企业流动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要重在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改善用工环境,在建立合理的企业用工和员工利益共享机制上下功夫。要重在支持企业,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待遇,改善住房条件,满足文化需求上下功夫,提高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加大新老城区流动人口个体经商户、无证经营者及无业闲散游民等人员的管理。把他们列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定期开展教育检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化解处置,不断规范他们经营、生活等方面的行为。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组织开展“文明礼仪、你我同行”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吸引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引导他们更好地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践行公共礼仪,以提高他们的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真正实现以“城”留人。

(三)整合资源,重抓服务

最好的服务就是最好的管理。抓流动人口的服务,要坚持刚性制度的落实与柔性关爱的推动相结合,坚持整合现有资源与发掘各方社会资源相结合,重在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有效化和常态化上下功夫。

1.推进就业服务常态化。就业是根本。抓就业服务就是开展最好的公共服务。各地各级各部门都要紧紧抓住流动人口就业这个根本,运用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开展常态长效化的就业服务。引导流动人口有序就业,解决企业“用工荒”。要全面实行城乡统一、内外一致的就业服务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和完善劳动力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种招工就业信息。要

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出各类政策举措。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发展服务业,开辟更多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帮助更多的流动人口就业。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现有用人用工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规范用工,合理安排生产,腾出更多岗位,帮助流动人口就业。要广泛开展与有关省(市)劳务对接工作。通过区域双向交流,促进更多流动人口来绍就业务工,确保来者有“工”务,工者有钱“挣”,努力推进就业服务常态化。同时,要加强爱岗敬业教育,切实增强流动人口立足岗位多作贡献,热爱工作,多创业绩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2.推行重点服务实效化。要紧紧抓住我市流动人口普遍关心的住房、社会保障、看病就医等问题,抓服务,求实效。要充分吃透“安居才能乐业”的道理,加大财政投入,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力度,探索完善公积金制度向流动人口覆盖,激活企业和社会资金改建、新建、合建流动人口公寓。通过保障性住房扩面提供、流动人口公寓廉价租住等方法途径,不断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条件,确保居者有其屋。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对违反国家房屋租赁政策出租的车棚、车库和消防安全不达标、乱搭乱建的房屋,依法予以坚决查处,让租者安其屋,真正达到以“房”管人。要致力于解决流动人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优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医疗救助体系,设立流动人口重病、大病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开设流动人口门诊部、流动医疗车、“流动医院”、就医绿色通道,让病者有处医、有钱医。要真正提高流动人口社会保险比率,抓紧落实流动人口持《浙江省居住证》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待遇;抓紧研究推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能转移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办法。积极探索无固定职业流动人口灵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途径,实施“五金”合征模式,切实提高流动人口参保覆盖面。

3.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向流动人口推出便民惠民的公共服务项目,有效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与需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逐步将公共服务享受资格与户籍制度剥离分开。以流动人口在绍兴居住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以及遵纪守法行为、社会良好声誉等作为获得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推动我市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非户籍人口延伸,由本地人向外来人员拓展,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前,结合流动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缺少等实际,要重在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劳动技能的培训上求突破、见成效。要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市民化培训教育机制,充分依托社区、村、企业等基层平台,推行流动人口社区化教育,努力提高综合素质。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支持、个人自愿、社会参与”的流动人口培训机制,提高流动人口就业技能和生活生存本领。同时顺应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广泛深入开展适合流动人口文化层次、生活特点、消费水平、实际需求、形式丰富多彩、内容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免费向流动人口开放各类文体活动场馆,使他们平等享受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产品,从中陶冶情操,娱乐身心,提升素质。要将流动人口的就学、婚姻、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与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真正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在流动人口子女“零门槛”入学、“公办学校”入学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入学绿卡”“一卡通”制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段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率

(四)开拓创新,巧抓管理

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需要不断创新方法手段,重在“巧”上下功夫。

1.推行再组织化管理。对流动人口进行再组织化管理。我市已积累成功经验,是工作的一大特色亮点。要不断深化“以外管外、以外帮外、以外联外”的模式。在全市推广建立“和谐促进会”、“新市民联谊会”等流动人口自治自律组织,充分发挥乡亲、亲情、友情优势,形成政府服务管理与流动人口自管自治的良性互动,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要通过组织找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找组织的方式,把流动人口党团员、妇女儿童等分别纳入到各级党团、工会、妇联组织之中,做到“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要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的民主建设,探索流动人口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途径,增强流动人口作为新市民、新居民、新职工的主人意识、集体团队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2.推动融入式管理。当前不少流动人口处于“城里呆不长,乡下不想回”、“城市融不进、老家回不了”的窘境。要大力发扬绍兴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发挥绍兴开放包容和绍兴人热情好客的特点,把流动人口当作自家人,当作新绍兴人,纳入我市经常性管理范围。要切实尊重和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畅通他们诉求渠道,倾听呼声要求,切实解决他们生活和工作的实际困难,在思想情感上,给予流动人口应有的关心关爱。在政治待遇上,要突破身份界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有一定比例的流动人口代表参加,充分发挥他们在参政议政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切实将流动人口纳入优秀党团员、优秀人才、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等评选范围,树立一批流动人口先进典型人物,努力使流动人口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处于平等地位,提高流动人口对绍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最大限度地实现他们与绍兴社会的融入与融合。

3.推进分类式管理。我市流动人口涵盖了全国所有省份,其中还有维吾尔族、藏族、回族等十多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要针对这些情况和流动人口工作、生活的特点,采取“政府主管、企业自管、社会协管”的方法,逐步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要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全市各地各级务必要全面加强本地区流动人口管理,努力让他们进得来,融得入,过得好。对企业务工的流动人口,要引导各类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要求,务必强化本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运用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运用教育、引导、约束等各种方法,服务管理好本企业外来务工流动人口,真正达到了以“业”控人。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身份特别,要立足于民族团结和谐,不断了解少数民族特点、熟悉民族文化特色、熟知少数民族生活习性。讲究方法,注重策略,服务为先,教育为重,让他们在绍兴也能安其居、乐其业。全市各地各级要紧紧盯牢未登记人员,尤其是高危人群,加大发现、列管、控制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态势,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五)凝心聚力,实抓保障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任务越来越艰巨,压力愈来愈大,需要凝心聚力,努力在组织、舆论、政策保障上下功夫。

1.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在思想上要一视同仁,始终把流动人口作为绍兴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和主人翁。高度重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使他们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实现经济上同工同酬、政治上同责同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程,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要改换流动人口的称谓,统一为“新绍兴人”,并把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改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要抓紧制订新绍兴人发展规划,把“新绍兴人”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绍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总体设计,并提出长期、中期、近期目标规划。特别是在城市发展定位、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制定等方面,应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进行通盘考虑,让他们逐步享受到本地人的同等待遇。

2.强化舆论保障。充分利用和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专版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意见和经验做法,宣传流动人口先进典型和感人事例,倡导对流动人口更加接纳包容的精神。广泛开展“十佳新绍兴人”评选活动,组织“爱心书递”、“冬日暖阳.爱的绍兴”等系列爱心活动,营造“新绍兴人”融入绍兴社会的良好氛围。激发在绍流动人口主动参与城市建设、共同服务社会的热情。要及时总结各地创新经验,研究推广创新做法,促进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更上水平。

3.强化政策保障。近年来,我市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台了不少政策举措,效果作用明显,但还有许多方面缺少刚性的政策支持。要下功夫制订并完善有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学、就医、社保、住房保障等方面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抓紧细化流动人口居住证配套政策,提高《居住证》含金量,增加“一证通”功能,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吸引力。要抓紧制度落实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健全和完善公积金制度,要尽快研究制定科学的落户政策,把好流动人口“进入关”,加大高素质高技能优秀人才的引进和流入。抓紧完善和实施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措施,真正提高流动人口的参保率。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体系和评价制度,加强政策执行的督促和检查。同时按照已有的规定标准,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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