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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重抓投入
发布时间:2013-01-23 浏览次数: 次字体:【

杨健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持续推进,为全面建设文化强市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公益性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在投入上予以大力支持,这一领域取得的成绩大多与财政支持和多方投资有关,同样,这一领域存在的差距也多是投入不足的结果。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重视基层文化事业,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投入保障,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努力构建更加完备、更加高效、更受欢迎的基层文化服务体系。

  一、我市基层文化投入态势良好

  “十一五”以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持续推进,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文化投入,全市文化投入呈现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进入“十二五”以来,我市在文化建设方面目标更加清晰,政策更加有效,措施更加得力,全市文化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文化事业投入方面,我们注重“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化投入持续增长,据统计,2010年,全市文化事业费总计达17309万元,比2005年增长2.37倍;全市文化事业费年均增47.42%。二是文化投入结构有所改善,文化事业费进一步向基层倾斜,2011年,县及县以下人均公共文化事业费56.14元,比2010年提高了34.2个百分点。三是文化投入方式不断创新。改变传统直接投入方式,建立多元文化投入新模式。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在加大投入的同时,遵循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明确市县乡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分级投入新机制。四是文化投入效果比较明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1年,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综合文化站,全市2660个行政村(社区)基本建成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二、我市基层文化投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在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并取得显著的成绩。但与我市经济发展在全省全国的地位相比,与文化工作先进地区相比,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我们在文化投入特别是基层文化投入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有较大的增长潜力和发展空间。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文化投入总量不足。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十一五”期间,我市文化事业经费增长幅度略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但文化事业经费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升反降,从2005年的0.91%下降到2010年的0.77%,2010年以后,文化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与同期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开始出现倒差。从省内横向比较来看,我市文化事业经费的总量和人均文化事业费均处于全省中下水平,其中2010年人均文化事业费只有35.24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9.22元,排位全省第六,文化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这与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相符的。在文化经费总投入中,基层文化投入的比重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由于缺少相应财力的支撑,文化工作处于比较被动的境地和弱势地位,使其在引领时代风尚、塑造社会品味等方面后劲不足。

  2.基层文化投入渠道过窄。目前,我市基层文化投入还远未形成多元投入的格局,投入渠道单一,缺乏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和财力支撑。各个基层文化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补助和上级拨款,同时,由于基层文化单位定性为非营利单位,向公众提供的服务基本上都是免费的,其创收能力非常薄弱,部分基层文化服务单位为解决资金缺口,出租部分房产和物业,但这部分收入也难以真正缓解资金困难。在吸引企业、团体、个人投资、赞助和捐赠方面,基层文化事业不像基础教育那样引人关注,该领域获取的社会资金微乎其微。

  3.基层文化投入结构失衡。基层文化投入在总量不足的同时,在结构上也呈现出不少缺陷。一是财政资金主要解决人头费,硬件投入经费严重不足,养人经费比重过高,办事经费比重偏少,据统计,2011年基层文化事业费支出中,文化机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占相当大的比例。二是地域和城乡分布不平衡,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任务十分艰巨,2011年,绍兴县人均文化事业费为112.19元,越城区人均事业费为27.80元,前者是后者的4倍。三是基层文化服务设施重建设轻运行,基础工程建设一般能够得到资金保障,但建成以后缺乏日常管理和维护的资金保障,影响了文化设施的有效运行和后续利用。

  4.基层文化投入监管不力。目前在文化事业管理体制上还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问题,导致公共财政资金投向难以集中,公共文化资源存在地方化、部门化、行政固化的现象,一方面造成资源分散、重复建设,另一方面也加大了文化投入的监管难度。由于财政支持资金使用监督机制落后,基层文化公共服务项目的管理存在诸多漏洞,项目审批制度化、公开化、科学化不够,且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部分主管部门热衷于多立项目,立大项目,而对这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需求价值缺乏深入、科学的分析论证,影响了基层公共文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

  三、加大基层文化投入的对策建议

  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要重视投入,舍得花钱。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大基层文化投入力度。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按照“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的要求,督促文化主管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要求加大对文化投入力度,提高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整个文化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化事业费进一步向基层、向群众倾斜。要制定差异化的文化投入政策,根据经济较发达、欠发达和落后地区的不同情况,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文化投入政策,文化领域新增加的财政投入应主要用于农村和基层,努力解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均衡的问题。要确保各级财政对政策性文化经费给予便捷、高效的拨付,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有效预防和遏制中间环节的“过滤”,能够使基层享受到足额经费。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事业财政拨付机制,建议按区域人口数额核定拨付经费,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文化民生改善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

  2.进一步拓宽基层文化投入渠道。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投入上应以政府为主,同时通过投资、融资改革,建立基层公共文化事业经费的成本分担机制,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基层公共文化事业。鼓励企业、团体、公民提供捐助和帮助,进一步落实对提供捐助和帮助的单位和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基层公共文化事业的捐款,在应缴纳税款中予以减免。要在确保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性的同时,允许投资基层文化事业的企业、团体、个人获取合理的回报,以提高基层文化事业对社会资金的吸纳能力。

  3.进一步加大基层文化投入的监管。按照国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与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对基层文化的投入,必须加强监管,确保基层文化投入的执行能牢牢控制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中。要确保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使他们有权利了解基层文化投入的项目、款额、用途和预期达到的效益,有义务关注农村文化投入的执行。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借助传媒的力量,宣扬国家的政策,传达群众的心声,使基层文化投入的执行更加透明。此外,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也应加大对基层文化投入执行的监督,加大监察、审核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各级政府发展基层公共文化事业的考核和监督,将基层公共文化事业投入情况纳入到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避免各级政府对基层公共文化事业投入和管理的“虚位”和“缺位”。

  4.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投入的绩效。要科学制定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在全面了解群众文化需求的基础上确定建设项目,实施有效投入。要探索建立基层文化投入绩效评价体系,分析掌握部分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的真实原因,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切实提高基层文化设施的利用率。要积极整合各种文化资源,构建完善由文广、科技、体育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增强设施服务功能,提高文化服务水平。

  (作者为民盟绍兴市委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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