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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与人民政协”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04 浏览次数: 次字体:【

绍市政协办20135

各县(市、区)政协、市政协各组成单位:

  1983年7月,绍兴撤地建市,同年11月,成立政协绍兴市第一届委员会。绍兴市政协成立30年以来,在中共绍兴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对促进绍兴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庆祝绍兴市政协成立30周年,市政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我与人民政协”征文活动。现将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历任各级政协委员;从事政协工作的各界人士和关心政协事业的各界朋友。

  二、征文内容与要求

  应征文章必须是“亲身经历、亲耳所闻或亲眼所见”的与政协有关的内容。通过自己的切身感受,记述人民政协前进的历程;展现履行三大职能的成果;表达对人民政协工作的真情实感;述说建言献策的体会;展望人民政协工作的前景。它可以是政协某个重要事件、重要决策、重要提案产生的来龙去脉,某次调研、视察、交往的过程及产生的影响,也可以是其中的有关细节或工作片断。

  征文体裁为记叙文、随笔等;内容必须真实;行文要简洁明快,可读性强。征文可附老照片1至3张。文章末尾请注明作者单位、职业、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三、投稿时间和方法

投稿时间:1月31日至7月30日

  投稿方法:

  1.信函邮寄:书面稿件邮寄“绍兴市胜利西路163号绍兴市政协文史委”。

  2.电子邮件:发至“sccacn@163.com”。

  四、稿件运用

征文活动期间,市政协将选择优秀文章在《绍兴政协》杂志上发表,或商请在《绍兴日报》上发表。征文结束后,将汇集《我与人民政协》专辑。

  五、评选表彰

征文截止后,对作品进行评比。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政协绍兴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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