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学习培训资料
提案基本知识
发布时间:2013-05-15 来源: 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次字体:【

   一、什么是政协提案

  《政协绍兴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提案者),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这里对政协提案定义的表述,明确了以下五要素,即:(1)提案者只能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及界别活动组。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全体会议期间可以会议小组或者界别名义提出提案;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或者联名提出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或者联名提出提案;政协各界别活动组,可以本界别活动组名义提出提案。(2)提案的承接单位是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表明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及界别活动组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有组织有领导的行为。(3)须经提案委员会或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后才能成为正式提案。(4)立案后要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要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5)是书面意见、批评和建议,属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性质。

  二、政协提案的基本要求

  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我市大政方针、中心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所谓严肃性,就是提案要反映大事,把握好提案的政治方向。所谓科学性,就是提案有事实依据,对问题有科学分析和正确判断。所谓可行性,就是提案要考虑到实施的条件和可能,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可操作性,能够被采纳。

  提案须一事一案,切忌一案多事,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提交,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者,签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署名和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

  一份完整的提案,应包括如下三个部分:(1)案由。就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2)提案者。就是提出提案的委员姓名或单位名称及其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提案的审查意见由提案委员会或提案审查委员会填写。(3)提案内容。提案的内容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案由分析,阐述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要有情况、有分析,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二是建议、办法和要求,是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这部分是提案的核心,集中反映提案的目的,体现提案者建言献策的水平,务必下功夫写好。

  三、政协提案工作的基本程序

  全部提案工作可归结为三方面内容,即提出提案、办理答复、汇总总结。基本程序为:征集——审查立案——登记——交办——办理——答复——督促检查——汇总。

  1、征集。征集是提案工作的基础。政协应注意做好提案的组织征集工作。经常向委员通报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界别活动、调研视察等多种渠道使委员知情明政;要采取各种方式征集提案线索,编印《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在全会前寄送委员,引导委员选好题,写出高质量的提案。

  2、审查立案。提案审查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立案。

  3、登记。对立案的提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计算机处理,再按确定的承办单位,准备交办。

  4、交办。召开大会进行集中交办,并明确办理责任,提出提案办理要求,以保证办理质量。对未能立案的,作为来信转送有关部门酌处。

  5、办理。承办单位按照《提案工作条例》及其他规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认真办理。重点提案由市长、副市长领办,主席、副主席督办。提案委员会和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定期催办。

  6、答复。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结果以公函形式答复提案者,并附《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提案委员会依据办理提案的规定和要求对答复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应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7、督促检查。对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使提案真正产生效益;对列入计划落实的提案,进行跟踪办理,并二次答复提案者。

  8、汇总。主要工作有两项:一是综合全年提案征集和办理情况,准备向常委会和全体会议提交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二是将提案原件和答复件按编号顺序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四、写好提案应注意哪些事项

  1、认真选好题目,打好提案基础。准确地选好题目是写好提案的第一步。一是选能推动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中心工作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二是选人民群众所关心、所重视、有意见,而有关部门还未引起注意和重视的问题;三是选有关部门重视并正在急于寻找解决对策的问题;四是选自身所熟悉所研究领域方面的问题。选择这样的题目,比较容易得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重视及采纳。

  2、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信息资料。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群众的真实情况,倾听各界人士的愿望和呼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收集撰写提案一线素材。要尽可能参加组织上安排的党务、政务、事务活动和政协参政议政活动,以便知情明政。平时要多看报刊和电视,经常上互联网浏览,及时了解掌握有关信息资料,以便发现问题,开阔视野,丰富提案内容。

  3、坚持基本要求,把握书写原则。一份好的提案除了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具备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和一事一案等基本要求外,还要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准确性原则。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有根有据、实事求是,切不可道听途说,尤其是批评意见要客观准确,以理服人;分析问题要全面深刻,使人理解;提出建议要切实可行。二是宏观性原则。要站得高、看得远,想大事、议大事。既要着眼于细小的、局部的,更要关注宏观的、全局性的问题。三是超前性原则。办理提案大都是党政专职部门,他们精通业务,熟悉政策,了解情况。提案只有棋高一着、适度超前,才能引起承办单位的重视。

  五、哪些情形是不立提案的

  根据《政协绍兴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有下例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国家明令禁止的;

  (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四)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以及仲裁程序的;

  (六)超越本市职权的;

  (七)纯属学术讨论的;

  (八)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九)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十)指名举报的;

  (十一)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十二)其他不宜立案的。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绍兴市委员会 主办
技术支持:绍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浙ICP备15010279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