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中介机构是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科技向生产力转化、促进经济科技结合作用明显。近年来,我市科技中介机构培育工作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人才缺、规模小,核心竞争力不够。我市大部分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成立时间短,企业规模小,尤其缺少具有科技背景和市场视野,懂法律和经济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科技服务企业的实力较弱,有影响力的品牌不多,与我市科技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二是运行机制不活,市场化程度不高。科技中介服务业门类众多、发展态势迥异,行业自律管理薄弱,科技中介服务业规范、有序竞争局面尚未形成,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不高。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政策环境有待完善。
三是服务内容单一,难以满足需求。大部分中介机构营销服务模式落后,仅停留在牵线搭桥层面,只能开展一些层次较低的信息服务,在提供经营模式选择、融资渠道拓展、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能力还比较薄弱。
去年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2013年市委出台《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化、网络化、专业化的科技市场服务体系。当前,随着我市科技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科技改革的不断深化,科技孵化器的不断发展,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此,就我市大力培育科技中介机构,完善科技市场服务体系,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改革创新,推进市场化运行。要抓好科技服务业培育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培育面向社会开展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技评估、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中介组织,支持发展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积极培育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业设计等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支持具备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鼓励从事经营性、服务性业务的中介机构成为独立企业法人。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机构。
二要优化机制,活跃科技中介市场。要加大对科技中介机构在税收优惠、行业准入、企业注册、融资、用地、服务采购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科技中介服务,要通过推行“科技创新券”等办法,建立健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积极为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形成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中介服务市场格局。
三要增强能力,提高服务水平质量。要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培育一批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中介机构积极参与各类行业与区域创新平台建设。扩大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和范围,促进区域范围内信息和资源的共享。要注重引进和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鼓励实力强、信誉高、运作规范的国内外技术中介服务企业在我市建立分支机构。要加快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科技服务业职业资格标准体系,实行有效的激励机制,努力调动科技中介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技中介服务水平。
四要规范管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要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建立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快完善中介机构诚信等级评价、发布和查询制度,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要加强中介行业协会建设。建立行业自律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规范行业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明码标价、公开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