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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从长计议、脚踏实地
发布时间:2015-02-10 来源: 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次字体:【

  农村生活污水是我市水域污染的重要因素,已占到全市生活污水排放量的一半以上。相对城市而言,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率一直偏低。为此我市在2014年4月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依靠有关部门和各地的努力,到2014年年底已有527个行政村完成了治理任务,21.17万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实现纳管排放。

  但进度上快速推进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项目方案有待优化。有的地方为了赶时间、抢进度,同套方案多地使用,不经调整不接地气的方案为今后污水有效治理埋下了隐患。二是建设施工有待规范。有的项目监管缺位,工程质量相对较差,存在污水下渗外漏,管网铺设不合理易损难修等问题。三是长效机制有待完善。重投入、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认为治理项目建设完成就代表着这项工作完成的也大有人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项长远工作,项目建设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随着2016年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全覆盖的实现,今后谁来牵头这么多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谁来承担这么多项目的运行维护费用,这些都需要尽早思考谋划。

  为此,就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提几点建议:

  1.优化项目设计,提升运行实效。严把项目设计的各个环节,重点是抓实前期调研这个环节,让设计单位真正在村里“沉下身子”,务求使每个方案都能够在网管布置、终端处理上与村情相结合、实现最优化,都能够认真考虑到农村人口、住宅、生活用水量等变化因素,真正提高项目的有效性和长远性。

  2.严抓源头监管,提高项目质量。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方的岗位责任,建议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建设质量达标的项目加大补助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减少补助,提高各方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切实落实省市有关材料质量管控的一系列工作要求,实施更为严格的黑名单禁入制度,即对不合格供应商除查处曝光外,所在单位也列入今后政府采购的黑名单。

  3.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村民作用。加强舆论宣传,让村民意识到自己既是水污染的受害者,也是污染者,而政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村民一定是受益者,只有这样,村民才不会在今后做旁观者。发挥村民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教育他们不断改善生活习惯,减少污水排放,自觉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的管网设施。发动村民组成相关志愿者队伍,对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建设和维护运行进行“零距离”监督,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结合有关部门的定期检查维护,保证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长效运行。

4.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长效管理。尽快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完工后日常维护和管理的责任部门,鉴于这项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要求,建议由各地政府负责、水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合理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运行维护的必要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支持。探索引入“服务外包”,通过公开招标让环保企业来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服务管理,提高维护质量、降低维护成本。注重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挖潜工作,现在行政村治理任务是农户纳管率达到80%,鉴于污水处理实际效率,最终处理率仅在60%左右,需要今后进一步提高农户纳管率,优化处理技术。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档案工作,全面收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并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归档整理,为今后项目维修维护、项目再投资提供档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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