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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锦仁委员——关于加强政府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1-12 来源: 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次字体:【

  据统计,目前市本级财政用于产业扶持项目多达45项,2015年实际投入的扶持资金达41613万元。通过政府产业扶持资金的激励,进一步优化了我市投资环境,推动了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但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

  一、多部门管理,使用效率不高。产业扶持项目分散在政府发改、科技、城建、环保等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后,由财政拨付。受财政管理体制所限,政策兑现地区差异较大。部分兑付资金低于计划安排资金。同时,扶持政策隐形门槛较高,使得众多的小微企业难以享受到优惠政策。另外,地方财政相对独立,多部门管理,上下级对相同项目扶持缺少沟通,容易产生重复扶持的现象。

  二、政策透明度不够,核发环节欠规范。一是扶持政策普惠度不高。产业扶持政策由相关部门制定后,许多企业不知情,多项扶持资金列支不足半数,未产生政策扶持效应。二是政策兑付环节多,手续繁。为降低工作失误和渎职风险,相关职能部门资金兑付的前置条件有所增多,程序更为复杂,由于政府扶持资金使用权掌握在部门领导手里,往往成为简单的行政决策。

  三、缺乏有效监督,留下权力寻租空间。众多产业扶持项目,一些扶持资金找不到帮扶对象,原制定比较严格的审查制度,缺乏必要的第三方监管。简单的行政决策,宽松的扶持资金额度,容易被个人情感左右,在制度上为决策留下犯罪的隐患。2014年以来,有28位公职人员因发放环节问题,而受到刑事处罚。

  为此,我们建议:

  一、实行监管分离,集中一个平台管理

  建议将目前分散在相关部门的管理权限实行监管分离,即政府分管部门负责制订管理政策和核定办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扩大政府激励项目的社会知晓度,并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进行帮助指导,推荐上报。资金核发的权限集中在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统一平台管理,一个口径申报,按规定程序核拨,确保政府扶持资金拨付的客观公正,发挥其监督作用。

  二、增加政策透明度,规范扶持资金的拨付程序

  强化市级有关部门统筹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公开透明申报程序,简化申报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建议程序如下:

  1.政策公示。通过政务网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向社会公示,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

  2.企业申报。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统一向交易中心平台申请。

  3.专家评审。建立专家库,对申报项目进行科学评审。

  4.部门审核。政府分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资料,专家评审组意见,对照产业扶持政策,签具核定意见。

  5.项目告示。通过上网或媒体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6.资金拨付。经过规范审批,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资金口径进行拨付。

  7.跟踪检查。相关部门对扶持项目进行跟踪检查。

  三、完善项目评价机制,定期评价项目工作绩效

  一是政府部门要定期评估项目是否继续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社会价值趋向,确定扶持是否延续。二是要对扶持资金进行必要的后续管理。建议改扶持资金收付实现制为权责发生制。实现权利与责任挂钩,采取分段和分批支付的办法,促使其资本的持续投入,既要按照规定程序申报,还必须承担自己使用效果的责任,防止“骗补”行为的产生,真正使政府发展产业的扶持资金发挥其效能,做到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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