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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校委员——制定“强龙计划” 推进我市工业经济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6-01-12 来源: 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次字体:【

  “十三五”期间绍兴经济如何上台阶上水平,我建议出台符合市情的工业经济“强龙计划”。以龙头企业引领经济新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新、特、优”方向转型,努力培育一批行业“单打冠军”和小巨人企业。具体建议是:

  一、加大培育和引进力度,重点扶持优秀种子企业

  注重引入产业龙头项目,加大培育本土优势企业力度,培育一批规模超百亿的企业群体。加强龙头企业一企一策的跟踪服务,优先支持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推广和产学研项目,加强优惠政策的宣讲与普及,鼓励企业拓展业务领域,增强抗风险能力。完善重大项目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深入龙头企业调研常态化,强化政企之间的沟通与互动。

  二、强化创新驱动,提升绍兴产业竞争力

  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的核心地位,加快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拓展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突出龙头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创建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支持龙头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两化融合项目以及新技术新品种引进项目。对不符合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对持续亏损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亏损企业实施关闭破产。

  三、加强规划引领,发挥园区作用

  开发园区要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配套条件,特别要通过市场机制,帮助企业完善配套产业链,并给予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尤其是智慧制造和生命健康产业,在我市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产业链短、产品结构单一,集群化竞争优势不充分,导致延伸加工潜力不够、规模效应不强。我们要加快产业集群建设,以招大引强抓配套为重点,加强产品之间的配套和链接,培育产业群、企业群,打造优势品牌。

  四、推进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企业

  引导龙头企业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推动资本自由流动和开放式重组,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措施,加大税收、财政、金融和土地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政策规定给予税收优惠;龙头企业境内外并购拥有核心技术和重大发明专利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专项政策。各级政府应进一步鼓励并引导企业开展国际并购,鼓励形成企业团队联盟到国外发展工业园区,把产业链延伸到全球资源丰富的区域和市场规模大的区位,争取绍兴企业在全球制造业的上游领域占有一定的席位。

  五、加大政策扶持,提升政策实效

  要积极出台和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在科技扶持、金融扶持、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龙头企业更多帮扶,对龙头企业申报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两化融合、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建立健全市重大龙头企业项目决策推动机制,协调解决项目进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快项目落地,提高政策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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